2012年6月22日

做人要有點火

做人要有火,這火是熱血是感情,是對夢想的渴求,或是對權威建制的反抗。若是沒有半點火,那來動力更新網誌﹖如果不認為個人微弱力量,會為世界為群眾帶來一點改變,想像蝴蝶翅膀引來颱風,沒有這點自我欺騙,那有動力去推動任何事情﹖自利是強大的動力,但人也有很大的自利動機選擇悠閒,選擇啥也不做。

相信夢想的人也是半個瘋子,沒有瘋子的偏執信念,如何確信夢想必定成真,半個理性的執行人,半個相信夢想的瘋子,才能夠成就大事。過份理性的人沒興趣白花氣力,完全瘋狂的則只會亂衝,啥也幹不出來。理性是程序規程建制,是欠缺人性的;熱情是想像創意動力,像火一樣熾熱,而且難以馴服。然而,對於正常人類,火焰需要燃料,沒有柴薪,如何延續﹖

火為冬天帶來溫暖,為黑夜帶來光芒,也能燒死肉食的細菌;火之於人類有很大意義。使用火焰是人與動物一個大分別。火焰也像是惡魔,吞噬一切,化成光與熱。做人沒有火,如何從絕望中尋找希望﹖如何從殘酷的世界堅持道德﹖內心中的邪念及慾望,用淨潔之火,將它們化成燃料,轉化成光與熱。在漆黑的晚上,星星之火更是熣燦奪目。火焰是無形的,俱破壞性的,也是神聖的。火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,人們或歌或舞或手牽手圍坐於篝火之前,告別黑夜的冰涼。載於人類久遠的記憶之中。

少年青年猛烈之火,誓要掙開束縛,追求自由,但他們的自由,可能就只是「掙開束縛」。猛烈的火焰燒傷別人亦危及己身,對愛情完全投入,失戀痛苦有如世界末日。或人生總有這樣的過程才算活過,深刻的痛苦增加人的深度。誰敢說失戀的痛苦少於其他損失﹖除非沒有真正的愛過,除非從來沒有年青過。人年紀變大,當知保持文火才是道理,既擁有對世界的熱情,也不致於損及別人及自己。文火也是火,沒人敢將身體部份置於火焰,縱使它並不猛型。使用文火逐頁逐頁燒書,化成知識及經驗置於腦中,這就是閱讀。使用文火體驗世界,做你愛做的事,愛你在做的事,這是閱歷。

我們無時無刻不受火光的祝福,太陽便是一個巨大火球,體積比地球大130萬倍,太近生物會被燒死,太遠則要凍死。像對人對事也要有一個適當的距離。陽光與水使植物進行光合作用,為生物提供食物及氧氣,人們受到火焰的祝福卻不自知。邪惡滋生於黑暗之中,光明卻照亮黑暗,使罪惡無所遁形。活著要有火,有火才有意義,中國人說「人死如燈滅」,個人生命不過如短暫存在的燈火,照亮過身邊的人及世界,此生無撼焉。火焰沒有眾數,所謂個體只是隨意劃分,個人意識同樣是幻相;星星之火融入更大火焰之中,若個體投身於比己身更大的理念,才能親歷這個生命之秘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