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10日

Rules of Game

再次改版了。文章標籤只有兩個,就是Rules及Games。沒有更多了。只想擁有一個簡簡單單的網誌,反正花再多心力,沒有金錢及名譽回報之餘,也不是很多人來看。開設網誌只為自我滿足,玩玩文字及概念上的遊戲而已。人貴乎自知,有價值的思想及說話,其實早被無數哲學家思想家作家名人說過,記載於書本之中,即使尚有少數未表達,也不是本人所能寫的吧。舉個例子,從前對「愛」有更深層次的看法,但看看書,心理學家佛洛姆寫了本名為《愛的藝術》的小書,裡頭已經將愛寫得淋漓盡致,甚至是有系統有分類的描述,更作出種種現象的剖析。自己的看法也可能也有獨特之處,但相比就似小溪與大海的分別。自以為獨到的想法,其實很多很多先賢早已提及,而且有更深刻的領悟,更深入的討論。不認識,只好怪自己看書少,似活於井中的蛙只以為是,從未看過大江大河。

Rules of Game 2 作為個人的網誌。簡簡單單記下本人所思所感就是。不需美妙的修辭技巧,也不須表達很多有價值的想法。如上所述,有價值的東西早被人寫過了。簡化網誌,最重要的是找出自己最想要表達的是啥,日劇韓劇電玩﹖小說電影攝影﹖或別的興趣﹖這些其實早有專題的網頁網誌,人家甚至比我要著迷,何苦寫一些不會比他人更好的東西。寫生活所感﹖也無不可,卻也沒啥特別。最終我其實想不到有啥特別的主題,自己很想寫而別人又未寫過。不如這樣吧。專注於個人某些特別的想法,而成「將不同的概念組合的遊戲」。反正凡是別人說過的、流行的、多數人認同的,縱然本人其實也懶去動筆。就這麼決定了。創造才是生命的意義,而遊戲是創造的過程,正與網誌的名字有所契合。其實改上這名字的時間,心裡頭已經知道自己想要的是啥,然而,人總是很易被花花世界所迷惑,既喜歡這個也喜歡那個,最終竟然連自己最喜歡的是啥也不知道。

或曰我喜歡的是創造,不喜歡的是重重覆覆。然而,宇宙的本質是不斷輪迴,創新創造只是錯覺,除了道本身沒有東西是「無中生有」的。這裡不深入探討了。鑑於人性中喜愛「進步」的感覺,我們不能進行創造活動,以及創造自己,生命便再也沒有意義了。Rules是各式各樣的怪異想法,剖析不同現象及個人的看法。而即使本人有何看法,也並不表現全然否定另一邊,這裡不是要進行辯論,而即使辯勝也不代表是對的。Games是針對各種對象物的文章,也是可以觸得及的物件。然而,電玩劇集電視,又如何「觸」得及﹖當然這裡的「觸」不是皮膚接觸,而是有形而非抽象的對象物。看來我愈說愈複雜,總之泛指任何商品、藝術及標誌。如果可以的話,我想每天也更新,像是某種活著的證明,但很多日子其實也是活死人吧。嗚呼﹗